北京市朝阳区委非公经济工委基层党建工作若干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朝阳区委非公经济工委

基层党建工作若干指导规则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为非公企业和社团)党建工作,现根据中办发(2012)11号和京朝发(201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朝阳区非公经济发展状况,特就非公经济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如下指导规则。

一、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的设置规则

1、凡有党员(含流动党员)3人以上的非公企业(社团),均应设立党组织。党员350人以内的设党支部,50100人以内的可设党总支,100人以上的可设党委。

2、党员总数够3人,但有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却不足3人的非公企业(社团),只能设立临时党组织。党员不足3人,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社团),可以行业、楼宇、社区为片,共同组建联合党组织。

3、非公企业党委(党总支)按照“业务相近、便于活动”原则,下设若干党支部,党支部下设若干党小组,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下设党小组。

4、非公企业(社团)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只设书记1人,不设委员;党员超过7人的党支部设书记1人、委员24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党总支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5人;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57人。

5、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设立程序:(1)党员状况调查摸底;(2)企业(社团)向非公经济工委提交建立党组织申请和党组织领导成员人选报告;(3)非公经济工委核实该企业(社团)党员情况,考察党组织领导成员候选人;(4)非公经济工委做出同意该企业(社团)建立党组织批复;(5)企业(社团)召开党员(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成员;(6)企业(社团)召开第一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进行委员分工,并将选举和分工结果报非公经济工委;(7)非公经济工委对该企业(社团)党组织领导成员选举和分工结果做出批复。

6、非公企业(社团)如因人员变动,出现党员(含流动党员)出现不足3人或全部流失情况,原企业(社团)党组织应于撤消。如半年之内,党员又可能增为3人的,党组织可暂为保留。党组织被撤销的企业(社团)少于3人的党员,可由非公经济工委将其就近划归其它联合党组织进行管理。

7、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撤消程序;A、企业(社团)向非公工委提出撤消党组织申请;B、非公工委核实该企业(社团)党员情况;C、非公经济工委做出同意撤消该企业(社团)党组织的批复。

二、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的功能定位

1、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是党在非公企业(社团)中的战斗堡垒,其应在企业(社团)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社团)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2、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和促进企业(社团)的健康发展;(2)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监督、服务和发展工作;(3)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企业(社团)生产经营业务目标,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党建活动;(4)做好职工群众思想工作,维护企业(社团)各方合法权益;(5)引领企业(社团)文化建设,组织党员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6)领导企业(社团)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7)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非公企业(社团)党建工作的运行方式

1、召开会议

1)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或工作特殊需要时召开,事先按一定比例选出的党代表参加,党委(党总支)主持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听取、审议党委(党总支)工作报告;选举党委(党总支)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等。

2)党员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主持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总结、部署党支部重点工作;讨论决定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和处分党员、选举党支部委员等。

3)党委(党总支)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委(党总支)委员参加,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会议。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党员(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党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基层党支部人员调整、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和处分党员事项;

4)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党支部委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决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检点和总结党支部重点工作情况;研究通过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和处分党员等事项。

5)党小组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主持会议。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贯彻党支部决议具体措施;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完成组织交办任务情况;选举党小组长等。

(6)民主生活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参加,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会议主要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就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等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组织生活会,党员较少以党支部为单位,党员较多以党小组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会议。会议主要是党员之间,就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组织学习

1)中心组理论学习。定期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国家政策法规及现代化企业管理知识等。

2)党员政治学习。根据上级安排和本企业(社团)实际,不定期采取会议传达、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骨干或全体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等方面的学习。

3、党课教育

非公企业(社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课讲座,由本级党组织主要领导或特邀上级领导、专家、英模授课,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听讲。党课主要内容: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形势任务等。

4、主题活动

在一定时期内,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企业(社团)生产经营业务,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开展以某种特定口号或警句为主题的阶段性党建活动。

5、参与公益

引导本企业(社团)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动员党员和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本单位和上级党委、政府、街道、社区组织的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群众文化等社会公益活动。

6、参观考察

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赴革命圣地或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学习,进行传统教育和经验考察。

7、评议党员。

每年结合年终总结,通过组织生活会,对每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8、表彰先进。

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每年“七一”进行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评比表彰。

四、非公企业(社团)党建工作的硬件要求

1、建立党建资料专柜。柜内须存有党员基本情况表、组织机构序列表、规章制度制度文档、党建活动信息文档、会议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本、上级文件夹、学习书刊、音像资料等

2、建立党建宣传栏(橱窗)。定期在专栏(橱窗)登载上级方针政策、党建活动信息、单位好人好事等。

3、建立党建网站(QQ群、微信群)。通过现代化工具与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建立紧密联系,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党建工作要求和活动信息,交流学习体会、收集在外党员思想动态等。

4、建立党建活动室(单设或一室多用)。室内布置有党旗和入党誓词、国际歌、党员义务、党组织职责及其它党务公开事项等宣传版面,并设有必要桌椅和音响设备,供党组织召开会议和举办活动之用。

五、非公企业(社团)党务公开的相关规定

1、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应通过相关会议、文件和在办公区、网站设立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公开党务工作相关信息资料。

2、非公企业(社团)党务公开事项包括党组织建制序列、主要职责任务、领导成员分工、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党建活动信息、党费收缴情况、党员发展公示等。

3、非公企业(社团)党务公开事项要根据情况变化,随时更新相关内容,并发动党内外群众对公开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六、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工作的报告制度

1、每年12月,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应向非公经济工委报送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工作总结。

2、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应以报送信息的形式,经常性地向非公经济工委反馈本企业(社团)党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典型作法及存在问题。

3、如非公企业(社团)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变故,其党组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非公经济工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4、每年1112月,非公经济工委将分批轮流听取非公企业(社会团体)党组织书记的工作述职。

七、非公企业(社团)党政协调沟通的基本途径

1、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应紧密围绕企业(团体)生产经营业务目标开展活动,动员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爱岗敬业,积极为企业(社团)的发展做贡献。

2、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领导成员应遵循“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原则,通过交叉兼职、列席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召开党政联席会等多种渠道参与企业(社团)重大决策,以适当方式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3、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书记应每年不少于两次或企业(团体)出现重要情况时,主动与企业主(出资人)进行思想沟通,通报党建工作情况,征求企业行政意见,反映职工群众诉求,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4、非公企业(社会团体)党组织应通过开展工作,努力将企业(社团)有政治追求的业务骨干逐步培养成党员,将有专业技术的党员逐步锻炼成业务骨干。并积极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做好企业(社团)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

5、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应主要通过党建促进企业(社团)发展的实际成果,取得企业主(出资人)的认可,使其主动为党建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

八、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工作的达标条件

1、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调,具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能多渠道参与本企业(团体)重大问题决策,引导企业(团体)健康发展。

2、党员队伍好。党员能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党建机制好。建有适合本企业(团体)特点,利于有效开展党建活动的工作机制。党员管理、教育、监督、奖惩制度健全,党组织工作运转自如,并与行政工作、群团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4、工作业绩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党建工作创新亮点突出。在党组织积极支持和引导下,企业(团体)健康发展,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团体)文化活动丰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双丰收。

5、各方评价好。党组织在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团体)方面,措施扎实有效。党组织的工作深受党员拥护,群众欢迎,业主认可。

九、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书记的素质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把控企业(社团)发展方向,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社团)的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有力。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书记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和熟悉基层党务工作。能够将上级精神与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各项党建活动。并主动协调好党组织与企业主、职工、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善做思想工作。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书记要有做群众思想工作的基本功,经常深入基层,接触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呼声,主动为群众办实事。注意发现党员、职工群众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及时化解矛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作风公道正派。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书记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社团)规章制度,具有奉献精神,处处起表率作用。始终坚持勤政廉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知人善用,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秉公办事,创造严谨宽松工作氛围。

5、注重总结提高。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书记要具备一定口头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亲自动手草拟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讲话,归纳提炼经验性材料,及时反馈本企业(社团)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

十、非公企业(社团)党建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1、保持与非公经济工委电话和网络上的经常性联系

2、撰写并及时向非公经济工委报送本企业(社团)党建工作信息

3、收集并及时向非公经济工委反映本企业(社团)相关需求

4、收发非公经济工委印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5、填报非公经济工委下发的各种统计表格

6、向非公经济工委上交本单位所收党费

7、完成非公经济工委和本企业(社团)党组织书记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一、非公企业(社团)党员的行为规范

1、坚持共产主义信仰,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坚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维护各方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争创一流业绩,主动为企业(团体)发展献计献策。

4、密切联系周边群众,热情为群众服务,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呼声,乐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5、勇于奉献爱心,积极参加扶贫帮困、志愿服务、群众文化等社会公益活动,

十二、非公企业(社团)党建工作的考核办法

1、每年12月份,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对照本指导规则,对企业(社团)年度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出自我评价。

2、每年12月份,非公经济工委将分别采取听取领导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巡视、民主测评等方式,对直属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上年度的党建工作进行百分考核。

3、非公企业(社团)年度党建工作百分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1)领导班子人员结构、整体素质、工作状态、表率作用情况,占5分;(2)党员队伍管理、教育、监督、服务情况,占15分;(3)组织开展灵活多样,富有特色、效果明显的党建活动情况,占20分;(4)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情况,占10分;(5)引领企业(社团)文化建设,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占15分;(6)保证和促进企业(社团)健康发展情况,占10分;(7)健全党建工作规章制度情况,占5分;(8)建立党建专柜、党建活动室、党建宣传栏、党建网站情况,占5分;(9)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向上级工委(党委)报送信息、统计表、工作总结情况,占15分。

4、经基层自评,群众测评、工委(党委)考评,非公企业(社团)年度党建工作考核85分以上的为一类(好)党组织,75分至84分的为二类(较好)党组织;60分至74分的为三类(一般)党组织;59分以下的为四类(差)党组织。此考核结果将作为工委“表彰先进,带动一般,整顿落后”的基本依据,从而进行分类指导,推动晋位升级,以促进非公经济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三、非公经济工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方式

1、定期制定非公经济系统党建工作计划。按照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结合非公企业(社团)实际,非公经济工委每3年制定或修改一次非公经济系统党建工作中、长期规划,每年制定非公经济系统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3、定期召开非公经济系统党建工作会议。非公经济工委每年初,召开非公经济系统党建工作大会,总结上年度非公经济系统党建工作,安排本年度非公经济系统党建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直属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书记例会,安排部署非公系统党建阶段性工作。

4、定期培训非公企业(社团)党务工作者和入党积极分子。非公经济工委每年分别对直属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书记和党建联络员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党务专业知识培训,每年对入党重点发展对象进行一次党的基础知识培训。

5、下发党建工作相关指导性文件资料。非公经济工委除印发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性文件外,还将定期为直属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订阅党建报刊和有关学习资料,以供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开展工作参考之用。。

6、深入非公企业(社团)检查指导工作。非公经济工委实行机关工作人员定点分片联系直属非公企业(社团)党组织制度,及时了解、反映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联系点每年重新划分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非公经济工委将随时指派专人深入基层重点和试点单位,进行调查调研,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党建工作有关问题。

7、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非公经济工委将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注重抓好不同类型的非公党建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宣传工作,以点带面,推动非公经济领域党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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